(专业代码:025300)
培养单位:经济学院
一、专业简介
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对税务管理与企业单位财务税务人才需求扩大。经国务院学位办2010年9月批准,辽宁大学经济学院获得************批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并从2011年起面向全国招生。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是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重点是税务应用能力,专业特色是培养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
辽宁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是依托辽宁大学经济学院发展和成长的。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现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两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国民经济学、金融学)、两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个国家重点教学基地(辽宁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三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一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辽宁大学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一个*********教学团队(政治经济学课程教学团队)、四个省级示范性专业(经济学、金融学、国民经济管理、财政学)等。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包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学名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和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学团队成员等在内的博士生导师、教授、副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等专任教师近百人。辽宁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在师资配备上精选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讲师等为专任教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税务实践导向,在课程设置上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该专业硕士研究生到相关税务局、企业等社会实践基地进行实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4、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
(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三)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四)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适当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五、研究方向与课程设置
(一)研究方向
1.中国税制改革研究
2.税务管理研究
3.税务筹划研究
(二)课程设置
课程属性 |
课程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时 |
任课教师 |
考试方式 |
开课学期 |
必 |
必修课 |
公共英语 |
4 |
160 |
公共基础学院 |
考试 |
1/2 |
必修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 |
5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3 |
54 |
杨志安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中国税制 |
3 |
54 |
赵桂芝 |
考试 |
2 |
|
必修课 |
税务管理 |
3 |
54 |
林天义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国际税收 |
3 |
54 |
杨丹丹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税务筹划 |
3 |
54 |
杜 威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中国经济问题 |
3 |
54 |
谢 地 |
考试 |
2 |
|
必修课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 |
54 |
郭广珍 |
考试 |
1 |
|
必修课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 |
54 |
赵 莹 |
考试 |
2 |
|
公共课 |
就业与创业指导课 |
1 |
20 |
李本智 |
考查 |
2 |
|
选 |
专业选修课 |
财税政策及评价 |
2 |
32 |
李宝民 |
考查 |
1 |
专业选修课 |
政府预算改革 |
3 |
54 |
杨玉霞 |
考查 |
2 |
|
专业选修课 |
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 |
3 |
54 |
谭振江 |
考查 |
2 |
|
专业选修课 |
经济学典型模型分析 |
2 |
32 |
李旭光 |
考查 |
1 |
|
限 |
先修课 |
会计学原理 |
0 |
32 |
刘海莺 |
考试 |
1 |
先修课 |
经济学原理 |
0 |
32 |
谭 啸 |
考试 |
1 |
税务硕士研究生应修课程总学分42学分;其中必修课32学分,选修课10学分。同等学力和跨专业入学研究生需补修会计学原理和经济学原理2门课程,但不计学分。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区别于学术型研究生的最重要、必修培养环节。充分、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实践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所修实践课程及实践任务完成情况对研究生的实践学习进行考核评定;研究生所在实习单位在实践总结报告中就实习情况出具审核意见。实践课程及实习单位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同时获得专业实践环节4学分。
七、开题报告
根据《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与考核管理规定》和《辽宁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规定》,按时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专业实践除外),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即可开始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开题报告会安排在第三学期初进行。
八、学位论文(毕业考核)
学位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的字数不少于2.5万字。
九、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答辩前聘请税务相关专业(职业)领域内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学者和实务部门专家(或实务部门专家2人),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评阅。
完成课程学习及专业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辽宁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被授予税务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税务研究生毕业证书。
学位授权点负责人意见: 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字: 主席签字: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