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税务硕士(025300)

一、培养目标

税务硕士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适应21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全面、系统、深刻把握现代财政税收理论,熟谙国际、国内财税实践,具备较高的财税分析能力、财税决策能力和财税管理能力,面向财政、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金融、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财税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方向

1.税务管理
2.税收筹划与税务稽查
3.国际税收

三、培养方式

1.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鼓励案例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教学方法要注重分组讨论、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2. 实行双导师制
每个学生配备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各一名。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和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作为校外导师,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校内导师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指导学生全面、系统、深刻把握现代财政税收理论,提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校外导师侧重于指导学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帮助学生提高财税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和管理能力;帮助学生制订自身职业规划,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
3. 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与演示、撰写专题报告等。

四、学制

学制为2年。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学习、专业实践或论文答辩的,可由本人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并经专业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一般最长不超过1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

总学分包含课程学分和专业实践学分,总学分不少于37学分。课程学分不少于33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8学分;专业实践学分不少于4学分。

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
编码

课程名称



授课
学期

授课
方式

开课
单位

 

研究生学术规范

 

1

 

在线学习

 

90021201

马克思主义理论I

36

2

1

讲授

120

90021202

马克思主义理论II

18

1

2

讲授

120

90021101

第一外国语

90

3

1

讲授

100

13131001

经济学(中级)

 

3

1

讲授

131

13131407

中国税制专题

54

3

1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504

税收理论与政策

54

3

1

讲授

131

13131502

税务管理专题

54

3

1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408

国际税收专题

54

3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409

税务筹划专题

54

3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505

高级公司财务报表分析

54

3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501

专业实践

72

4

3、4

实践

 

 

 

 

 

 

 

 

 

 

 

 

 

 

 

 

 

 

 

体育课

28

2

1、2

 

300

13132413

税务会计

36

2

2

讲授/案例/软件应用

131

13132416

政府预算管理专题

36

2

1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2507

民生幸福与财税责任

36

2

1

专题讲座/讨论

131

13132501

数量分析方法

36

2

2

讲授/讨论/软件应用

131

13132502

财务会计理论和实务

36

2

2

讲授/讨论

131

13132503

税务稽查专题

36

2

2

讲授/软件应用

131

13132504

审计

36

2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2505

税收信息化

36

2

2

讲授/讨论/软件应用

131

13132506

公共管理

36

2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注:体育课为选修课,2学分,该学分不包含在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所要求的总学分当中。

六、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应在第三或第四学期进行,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对于社会实习,每位同学都要提交一份实习报告或调查分析报告。最后由指导教师成立实习评定委员会(实习评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3人),根据报告质量,并适当考虑学生在实践或调查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合格的学生将获得4个学分。
通过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社会实践等方法,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提供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岗位供研究生选择和锻炼。各岗位负责人要对实践者写出考核评语,合格者记入研究生学籍档案。
具体参见:《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应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选题须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并与所授学位一致或相关。论文写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字数不低于1.5万字。硕士研究生在完成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门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后,可向指导教师提出申请进行论文答辩。
由学院(中心)确定聘请两位论文评阅人对论文进行书面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学术造诣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一名。
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有指导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的至少4人)组成,其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一名。指导教师可参加答辩委员会,并有表决权,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答辩委员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
具体参见:《南开大学经济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答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