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一、专业简介及培养目标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成立于1999年,主要适应于公共管理事务在中国新发展的要求,培养能够从事宏观经济管理、政策分析、咨询、资产评估以及税务代理等工作,以及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部门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的人才。

为了办出专业特色,结合社会对人才的质量需求,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我们的学生培养理念是:“基础宽”——充分借鉴国内外著名大学财政学系的课程设置计划,同时反映实际的发展,即要求学生充分利用北大经济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在税务学、财政学、经济学、金融学等方面都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有专长”——鼓励学生利用北大学术环境自由宽松的有利条件,根据自身特点发展专长,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素质高”——努力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人格、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将系统地掌握现代税收理论与实务以及财经、会计、法律、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战略意识,同时具有税务工作的领导潜质和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对象与学制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招生对象一般应为国民教育系列的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从事税务、财务或相关领域的实际工作两年以上者。

税务硕士专业在职学习时间为两年。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总学分不少于40分,其中,必修课程22学分(含校、院必修课10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选修课程13学分,专业实习5学分,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一)课程设置

1.校、院必修课(10学分)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校、院必修课

1

外语

4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资本论》专题研究)

2

 

3

现代经济学

3

 

2.专业必修课(12学分)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高级税收理论与政策

3

 

2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

3

 

3

商品税制

2

 

4

所得税制

2

 

5

财务会计

2

 

3.选修课(13学分)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民商法

3

 

2

商业伦理与税务执业道德

3

 

3

地方税制

2

 

4

税务代理

2

 

5

税务管理

2

 

6

公司金融

2

 

7

税收数据分析方法

2

 

8

财税信息化

2

 

9

税务筹划

2

 

10

税务会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