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学科名称 税务硕士
二级学科名称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 是否博士点[ 否 ])
二级学科代码 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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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研究方向及其研究生导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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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研究方向名称 |
主要研究内容、特色和意义 |
研究生导师 (职称、是否博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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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税务 |
本研究方向面向企业、中介机构等部门,研究现代税收理论和税收制度优化等问题, 侧重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的税收改革问题,使学生成为能够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备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
杜莉/副教授 孙琳/副教授 余显财/讲师 王殿志/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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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税务管理 |
本研究方向面向财政、税务、海关、社会保障等宏观管理部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税收政策动态和实践中的税务实务,主要内容涉及税务稽查、税收代理和税制建设等税收学理论方法和税务实务的探讨,培养过程重在夯实基础和系统深入,并贯穿创新能力的提升,使学生成为具有从事税务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
徐筱凤/副教授 杜莉/副教授 徐晔/副教授 |
二、培养目标 (应体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本专业特点及基本学习年限,以及今后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适应面等;硕士生、博士生应分开阐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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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培养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学习年限为2-3年。通过2-3年的学习,要求硕士生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毕业后能独立地从事企业税务和税务管理方面的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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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专业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的基本要求 (以下未包括必修环节的4学分;各学科专业在满足全校最低学分数要求下可提出各自的学分数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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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二至三年或习惯称三年制) 总学分 36学分 其中:公共学位课 须修1门 3学分 学位基础课 须修3门 9学分 学位专业课 须修 4门 12学分 专业选修课 须修 4门 8学分 专业实习 4学分 具体的课程设置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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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学 时 |
开课 学期 |
开课院系 |
任课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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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 士 学 位 基础 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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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外语 |
3 |
54 |
1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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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分析与应用 (含宏、微观经济学) |
3 |
54 |
1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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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问题 |
3 |
54 |
1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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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专题 |
3 |
54 |
1 |
经济学院 |
经济学院教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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