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与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其中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四、培养方式
(一)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鼓励案例教学,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三)指导方式采取“双导师制”,由一名学术型指导教师及一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综合业务素质较高的实践型指导教师共同指导。
五、专业方向
(一)税收政策与税收管理
该专业方向面向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司法系统等涉税政府部门的需求,着重研究我国当前公共管理视角下征税主体的税收政策、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力求培养具有税收、财务、法律和外语等相关专业素养的高层次、复合型、管理决策型的专业税务人才。
(二)企业税务与税收筹划
该专业方向面向各种类型、各种规模企业财务部门的需求,着重研究微观经济运行视角下纳税主体的税收政策影响及税务战略,力求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税收法律和政策,能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具有比较全面和厚实的税务实务处理能力的专门应用型人才。
(三)税收中介服务管理
该专业方向主要面向社会中介机构涉税从业人员,培养精通税法、税收管理、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的税务师,以适应税务代理等基础业务向税务咨询与顾问等高级业务转向时期对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的需求。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分为公共课、专业课、选修课三种,另外还有专业实践。
2、学时及学分设置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8学分,各课类最低学分数见下表。
|
课程类型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
公共课 (必修,6学分) |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
60 |
3 |
|
外语 |
60 |
3 | |
|
专业课 (必修,20学分) |
税收经济学 |
60 |
3 |
|
税收理论与政策 |
60 |
3 | |
|
中国税制 |
60 |
3 | |
|
国际税收 |
60 |
3 | |
|
税务管理 |
60 |
3 | |
|
税务筹划 |
60 |
3 | |
|
财税前沿专题 |
40 |
2 | |
|
选修课 (不少于8学分) |
税收与公司理财 |
60 |
3 |
|
高级税务会计 |
60 |
3 | |
|
税法实务 |
60 |
3 | |
|
税务代理实务 |
60 |
3 | |
|
税务稽查 |
60 |
3 | |
|
税务风险管理 |
40 |
2 | |
|
纳税评估实务 |
40 |
2 | |
|
专业实践 (必修,4学分) |
税务硕士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 |
4 | |
3、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硕士生,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交“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登记表”,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实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专业实践的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收获等。由中心组织评议小组,根据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有关“理论与政策研究”、“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研究报告”等。
论文内容必须与税务领域的实际工作相结合,应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体现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一般应至少有一学年的论文工作时间。论文字数一般为2-3万字。
八、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文凭;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答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