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在江西南昌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第四次会议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于2012年8月7日至8日在江西南昌举行。本次会议由税务教指委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承办。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现场

 

8月7日晚召开的税务教指委第四次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主持,副主任委员、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党委书记雷根强,副主任委员、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国强以及全体委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首先通过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全国高校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教学合格评估方案》以及与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落实了税务教指委各工作组的具体职责,并对税务教指委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实的部署。会议具体确定2012年的工作重点,并就教学大纲建设、教指委工作经费的落实、教指委工作程序、教指委网站建设和明年教指委会议召开事宜作出了决议。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现场

 

8月8日,第二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受税务教指委的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蒋经法主持会议税务教指委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首先代表承办单位欢迎大家的到来。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幼桃,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等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议并作了重要指示。税务教指委委员兼秘书长、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童锦治向大会报告了税务教指委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明年的工作计划。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调研员吴健、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贻奏、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胡平、税务教指委全体委员、税务教指委外聘专家以及各培养单位的负责人。

 

本次培养单位会议总结了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两年以来的经验,分析和研究了办学实践中存在的课程体系问题、发展市场问题,并提出了务实而富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会议决定由税务教指委考试及培养组牵头,各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到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中,于今年年底前出台教学大纲(初稿),并考虑未来教材推荐和案例库建设等相关问题,充分落实了税务教指委在这方面的工作任务。此外,会议提出各培养单位要结合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加强实习基地的建设,并加强对外联系,拓展专业学位发展的空间。会议还通报了税务指委网站开通事宜,敦促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税务教指委网站这个平台,进行相互交流、分享经验,并加强税务教指委和各培养单位间的联系。会议还就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注册税务师、会计师等执业资格的衔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大会还就税务专业学位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编写工作开展了分组讨论,同时参会的人员就培养大纲的编写进行了热烈的探讨,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并向大会提交了分组报告。

 

本次税务教指委和培养单位会议充分体现了务实和开拓的精神,特别着眼于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础平台的软件和硬件建设,前瞻了其发展的未来。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宋兰在两次会议上都特别关注了2012年税务教指委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强调了评估方案、教学大纲和案例库建设对保障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性,要求各教指委委员、外聘专家和培养单位认真完成、积极落实本次会议在这方面的相关部署。会议的圆满召开,将大力促进我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