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教指委第六次委员会议现场
8月27日,第三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全体教指委委员、外聘专家以及培养单位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出席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巡视员单美娟,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副校长钟晓敏出席了开幕式。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参会人数共计92人左右。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雷根强和马国强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第三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开幕式现场
在上午的开幕式上, 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首先代表承办单位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致辞,接着,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就专业教育学位改革和发展思路作了重要讲话。孙也刚指出,专业教育学位的改革和发展要遵循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原则,即要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个着力点,更加突出四个方面,最后实现四个转变;要构建完善的授权体系,改革授权审核办法;要继续执行调整规模结构的政策,改革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作重要讲话
最后,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做了总结性讲话。宋兰肯定了税务教指委以及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成绩,同时指出了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尚需深入探讨和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招生规模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教师知识结构不能完全适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三是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针对这些问题,宋兰提出了务实且富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宋兰要求,税务教指委及培养单位务必:一、抓住机遇,推动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更快发展;二、转变观念,扎实做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三、采取措施,提升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最后,宋兰对今后教指委以及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指示。宋兰指出大纲是教学的依据和指南,要尽快研究制订统一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大纲,在大纲的指导下,开发新型实用教材,建立教学案例库;要鼓励培养单位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家参与课程设计、教学、指导,推广“双师型”导师制度建设,使税务专业学位教育更加贴近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教学评估是对教学实践活动的总结,是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和诊断,要积极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等等。

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做总结性讲话
至此,税务教指委第六次委员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地完成了既定议题,取得了预期成果,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