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在浙江杭州召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第六次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于2013年8月26日至27日在浙江杭州举行。本次会议由税务教指委主办,浙江财经大学承办。
 
    8月26日晚,税务教指委召开了第六次委员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主持,副主任委员雷根强、副主任委员马国强以及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会议检查了第五次委员会议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讨论了《税务专业硕士学位基本要求(讨论稿)》(以下简称《基本要求》), 并对税务教指委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详实的部署。关于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会议认为,各委员能够按照第五次委员会的会议安排,认真落实各自负责的教指委建设项目,构思并制定相应的计划进度,并逐步开展工作;关于《基本要求》,会议认为,《基本要求》是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制订学位授予标准的基本依据,对保证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基本要求》有待进一步完善;最后,会议明确提出了下阶段的工作任务,即,除了继续落实教指委8个建设项目的开展外,要大力推进教学大纲和教材建设,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并在下半年开展教学评估活动。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税务教指委第六次委员会议现场

 

    827日,第三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召开。全体教指委委员、外聘专家以及培养单位负责人和骨干教师出席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巡视员单美娟,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副校长钟晓敏出席了开幕式。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参会人数共计92人左右。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雷根强和马国强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会议。

 

第三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开幕式现场

 

    在上午的开幕式上, 浙江财经大学校长王俊豪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周广仁首先代表承办单位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致辞,接着,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就专业教育学位改革和发展思路作了重要讲话。孙也刚指出,专业教育学位的改革和发展要遵循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的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总原则,即要围绕一条主线,把握两个着力点,更加突出四个方面,最后实现四个转变;要构建完善的授权体系,改革授权审核办法;要继续执行调整规模结构的政策,改革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作重要讲话

 

    随后,税务教指委委员兼秘书长童锦治代表教指委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童锦治对2012年8月会议以来教指委所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详细汇报了参加国务院学位办会议及其完成其交办任务的情况,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办的有关精神,并对教指委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做了说明。
 

    最后,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做了总结性讲话。宋兰肯定了税务教指委以及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成绩,同时指出了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尚需深入探讨和研究解决的几个问题:一是招生规模与社会需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教师知识结构不能完全适应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要求;三是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的衔接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动等。针对这些问题,宋兰提出了务实且富有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宋兰要求,税务教指委及培养单位务必:一、抓住机遇,推动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的更快发展;二、转变观念,扎实做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三、采取措施,提升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水平。最后,宋兰对今后教指委以及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开展做了重要指示。宋兰指出大纲是教学的依据和指南,要尽快研究制订统一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大纲,在大纲的指导下,开发新型实用教材,建立教学案例库;要鼓励培养单位积极吸纳社会各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专家参与课程设计、教学、指导,推广“双师型”导师制度建设,使税务专业学位教育更加贴近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教学评估是对教学实践活动的总结,是对教学效果的评价和诊断,要积极开展评估工作,通过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等等。

 

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做总结性讲话

 
 
    为促进各培养单位间相互的交流与学习、相互借鉴优秀的办学经验,开幕式结束后,培养单位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复旦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做了大会发言,详细地介绍了他们在专业硕士培养工作中的做法与经验。
 
    为了充分发挥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教指委建设和研究能力,进一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税务教指委结合今后的工作重点,设立了八个建设项目,并采用了由教指委委员牵头的“项目负责人”工作机制。在下午的会议上,朱青、雷根强、杨志清(代表马海涛)、侯石安、胡怡建、苑新丽(代表马国强)、刘蓉、肖建华(代表王乔)等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项目的简要内容和工作计划,参会人员针对八个建设项目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下午六点,举行了本次会议的闭幕式。雷根强副主任委员作大会总结发言,马国强副主任委员宣布2014年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由上海财经大学承办。
 

    至此,税务教指委第六次委员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顺利地完成了既定议题,取得了预期成果,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闭幕。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