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0253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为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司法等相关职业部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税收业务,具有解决实际税务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培养目标如下: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掌握系统的税务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税收制度和政策、以及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税务业务;

(三)重视专业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具备较强的从事税务管理和综合解决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领域简介

税务专业是有关税收理论和政策、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税收筹划、税务代理等税务经济活动的领域,是国家公共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财税制度的调整与完善,我国税务经济的范围和规模显著扩大,税收事务已进入各种组织、企业、团体、机关和千家万户;税务经济已关系到国家政策、法律的有效实施,关系到社会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权利、义务、利益和福利的保障,关系到国家公共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经济的长期稳定发展。

税务硕士专业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税收理论的发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完善,税务经济活动的特点、规律和社会经济效应,税务经济的规模和效率评价,税收征管的组织、技术和方法,税务稽查的业务特点和技能要求,规范纳税与税收筹划的技术和方法,税务代理的业务特点、规范和技能要求,税收评估业务和技术,税收咨询、复议与调解,税收预测和预算,税收业务信息化流程、操作管理和完善等。税务硕士专业强调专业实践教学、业务技能训练、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税务服务意识及相关技能的培养,本专业建有多个实践和实习培养基地、并在各基地选聘兼职导师指导学生实习和实践。

 

三、招生对象与学习年限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 ( 或本科同等学力 ) 人员。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在职学习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

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突出专业实践的特点。实践教学是全日制税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税务硕士研究生到培养基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中介机构、企业等)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税务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学位论文选题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行业实践,具有实际应用价值。

 

五、课程设置

税务硕士研究生应获得不少于29学分的总学分:

(一)学位课程不低于21学分,包括公共课5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以及专业实践4学分;

(二)选修课程不低于8学分。

另外,须完成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报告两个环节。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见附表。

 

六、实践环节

税务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税务硕士研究生须在第1学期末确定论文导师后,在导师指导下制定并提交实践计划。

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第23学期期间进行,并按预先计划的方案逐步完成。每个专业实践环节完成后,研究生须做自我鉴定,并由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作出评定。专业实践完成后,研究生须撰写和提交实践总结报告,由导师组成的评定小组评审通过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并获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实践期间,研究生应结合实践内容确定学位论文选题。

《武汉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手册》是研究生院专门制定的重要材料,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一册,用以实时并详细记载其专业实践各环节的实施情况与评定,将在完成后连同实践总结报告一起存入研究生学位档案。

 

七、学位论文

税务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税务实际工作,具有明确的实践背景。论文的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学位论文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税务硕士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校内,另一位导师是来自税务实际部门的本领域的专家。

论文撰写完成后除经导师写出详细的评阅意见外,还应有2位(其中至少一位来自校外)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论文评审应重点审核: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创新程度;结论的可靠性、科学性和运用价值等。

税务硕士研究生应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其中至少一位来自校外实践单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

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附表:                        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英文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备注
 学  位  课  程
公共
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Studies on Theory and Practices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2
36
1
5学分
 
英语
English
3
54
1
专业必修课
 
税收经济学
The Economics of Taxation
2
36
1
12学分
 
税务管理
Tax Management
2
36
1
 
税制改革理论与实践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ax Reform
2
36
1
 
税收筹划
Tax Planning
2
36
1
 
中国税制
Chinese Tax System
2
36
1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
The Theory and Practices of International Tax
2
36
1
专业选修课
 
税务发展前沿
Topics on Frontier Development of Taxation
2
-
2
选修课不少于8学分,也可以选修其他相关的硕士课程,其中税务发展前沿为必选课程
 
税务会计
Tax Accounting
2
36
1
 
税务审计
Tax Audit
2
36
1
 
税务代理
Tax Commission
2
36
2
 
税收分析技术
The Technology of Tax Analysis
2
36
2
 
公共经济学
Public Economics
2
36
2
 
税法与税收政策
Tax Law and Tax Policy
2
36
2
 
税收风险评估与管理
Tax Risk Assess and Management
2
36
2
 
人力资源管理
Manpower Management
2
36
2
 
公共管理
Public Management
2
36
2
 
税源调查
Tax Fund Survey
2
36
2
 
财务会计
Financial Accounting
2
36
2
必修环节
 
专业实践
Professional Practices
4
/
2、3
专业实践视为学位课计算学分
 
论文开题报告
Thesis Proposal
/
/
2
 
论文中期报告
Middle Term Report of Thesis Writing
/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