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教指委字 [2012] 06号: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纪要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纪要
 

税务教指委字 [2012] 0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第四次会议暨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于2012年8月7日至8日在江西南昌召开。本次会议由税务教指委主办,江西财经大学承办。

 

    8月7日,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主持的税务教指委第四次会议先行召开,全体税务教指委成员出席了会议。会议通过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全国高校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教学合格评估方案》以及与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作框架协议》;并对税务教指委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总体规划,同时对税务教指委评估组、考试及培养组、师资培训组、外联组的具体工作任务进行了详实的部署。其中,评估组要进一步完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教学合格评估体系;考试及培养组将牵头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各培养单位积极参与,计划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教学大纲(初稿);师资培训组在教学大纲出台后,及时组织开展师资培训工作;外联组要加强与国务院学位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以合理调整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内容,并推动与执业资格考试的衔接,同时要协助各培养单位积极建设实习基地。

 

    在次日召开的第二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上,受税务教指委的委托,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蒋经法主持会议。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幼桃,税务教指委委员、江西财经大学校长王乔等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还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调研员吴健、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贻奏、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胡平、税务教指委全体委员、税务教指委外聘专家以及各培养单位的负责人。

 

    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胡幼桃首先代表江西省人民政府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他指出,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迫切需要大量综合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税务人才的支撑,本次会议邀请了许多著名的专家、学者,就推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制的创新与发展,进行广泛、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必将推动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业人才的培养。

 

    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指出,本次会议的召开说明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各项工作正在向纵深方向发展,将进一步发挥教指委的职能和培养单位的积极性,共同研究解决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提升税务专业学位教育的整体水平。她肯定了税务教指委成立以来的工作成绩,强调了评估方案、教学大纲和案例库建设对保障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性,指出税务教指委应加快适应税务专业硕士教育特点的教材体系建设,推进与税务专业硕士教育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快税务专业硕士教育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并充分发挥税务教指委的服务职能,加强培养单位的合作交流。她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努力工作,锐意改革和大胆创新,与税务教指委稳固推经的总体思路结合起来,借鉴和推广其他专业学位已经采取的一些教改、创新模式,不断深化和提升税收教育体制改革的层次。同时,她还要求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合作交流,积极支持教指委秘书处的工作。

 

    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副司长孙也刚阐述了国务院学位办加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思路,他指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不仅要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声誉,还要以需求为导向,办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最后,他提出了加强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要求。

 

    税务教指委委员兼秘书长、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童锦治在会议上对2012年税务教指委所作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详细说明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全国高校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项目教学合格评估方案》等文件的相关内容及修订情况,通报了税务指委网站开通事宜,敦促各培养单位充分利用税务教指委网站这个平台,进行相互交流、分享经验,加强税务教指委和各培养单位间的联系。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

 

    之后,税务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马国强代表税务教指委与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全体培养单位及外聘专家分小组对税务专业学位的发展定位和培养目标、招生规模、培养模式、课程体系建设、师资培训、毕业论文要求等问题做了热烈的讨论和总结。

 

    最后,税务教指委副主任委员马国强作大会总结发言,认为本次会议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标。他指出,本次会议的讨论在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方案等方面要体现自身的应用性特点等方面取得了许多共识。他部署了各培养单位和外聘专家在教学大纲撰写中的具体任务,并宣布2013年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会议暨第三届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由浙江财经大学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