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七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的预通知

 
 
各税务专硕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推进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第七届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单位工作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会议将于2017年10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请各培养单位根据会议时间提前做好参会安排
 
一、会议议题
    待定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1日
    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三、参会人员
    税务专硕教指委委员、各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会议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 3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