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周俊琪应邀为厦门大学财政系税务专业硕士学生举办讲座

 
        2013年12月21日上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邀请了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厦门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区国税局副局长周俊琪先生在南强二405为税务专业硕士学生进行了“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论税法解释”的专题讲座。讲座由财政系系主任童锦治教授主持。
 
        讲座内容分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税收交易定性问题与税法解释的几个原则等3大部分。周俊琪研究员首先介绍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方面的征管案例,探讨了税企双方围绕研发费用规范、职工概念界定和研发费用归集等方面存在的争议和解决思路。他进而提出,税法解释是执法的核心环节,要依据税收实质课税原则,解决交易关键环节的“名—形”冲突或“名—实”冲突,达成税企双方的共识与和解。
 
 

 
周俊琪研究员作“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案例论税法解释”讲座
 
 
        周俊琪研究员最后提出,处理税法解释冲突要关注税法与私法、大众与精英、税务局与纳税人等3大关系,具体遵循以下原则:其一,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这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通奉行的准则,考虑到税务机关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处于相对强势地位,税收执法应体现谦抑性。其二,有利于相对人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分配极不合理,为了实现社会正义,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采用此原则。其三,信赖保护原则。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机关失应当给予补偿。
 
        随后为Q&A环节,周俊琪研究员对现场学生提出的疑问作了解答。本次讲座较好的融合了案例评讲与理论探讨,深化了税务专业硕士学生对税法解释的理解,获得在场学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