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税务专业硕士旨在培养适应21世纪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全面、系统、深刻把握现代财政税收理论,熟谙国际、国内财税实践,具备较高的财税分析能力、财税决策能力和财税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英语(或其它外语)交流能力,主要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税务稽查、国际税收、财政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高级税务人才。

 

二、主要研究方向:

1、税务管理

2、税收筹划与税务代理

3、国际税收

4、税务稽查

 

三、培养方式及学分要求

1、实习基地。南开大学财政系已经在有关省市的财政厅(局)、地税局、国税局、审计局建立实习基地16家,学生通过在财税系统实习,直观了解我国税收征管、税务稽查、涉外税务等实务内容,熟悉我国的财税改革与实践。

2、授课方式。课堂教学形式包括教师讲授、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实验演示、课堂讨论、学生展示等多种方式。授课内容少而精,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培养学生的财税分析能力、财税决策能力和财税管理能力。

3、双导师制。每个学生配备校内导师和校外兼职导师各一名。校内导师注重培养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指导学生全面、系统、深刻把握现代财政税收理论,提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校外导师则侧重于指导学生提高实务操作能力,帮助学生提高财税分析能力、财税决策能力和财税管理能力。

4、考评方式。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评定方式包括考试、实习报告、课堂作业、案例分析、专题讨论等。

5、总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5学分。

 

四、学习年限

税务专业硕士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但一般不超过3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表

课程类别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总学时

 

授课学期

授课方式

开课单位代码

必修

90021201 90021202

马克思主义理论I

马克思主义理论II

45 45

1.5 1.5

1   2

讲授       讲授

120 120

90021101

第一外国语

90

3

1

讲授

100

13131001

经济学(中级)

54

3

1

讲授

131

13131401

中外税制比较专题

36

2

1

专题/讨论

131

13131402

税收征管实务

36

2

1

讲授/实习

131

13131403

财税经典名著选读

36

2

1

讲授/讨论

131

13131404

政府预算管理专题

36

2

1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1405

政府会计与税务会计

36

2

2

讲授/软件应用

131

13131406

税收经济学

36

2

2

讲授/讨论

131

 

 

 

 

 

 

 

选修

13132401

财税博弈分析3

36

2

3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2402

中级财税计量分析2

36

2

2

讲授/案例讨论

131

1313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