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税务合规相关课程和教材建设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指导各培养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税务专业人才培养中强化税务合规和纳税遵从意识,经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委员会议研究并报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现就调整“税收筹划”有关表述,修订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向和相关核心课程指南,规范税务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依法合规成为企业立足市场、持续发展的核心要素。很多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已经认识到税务合规的必要性,通过加强税收政策和税务实操的学习、成立税务风险管理部门和做好日常业务监督检查等方式践行合规有效的税务管理。但是,社会层面对“税收筹划”仍存在错误认知,近年来税务部门曝光的涉税违法犯罪典型案件中,不乏所谓“财税专业人士”或涉税中介机构深度参与、出谋划策。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高速扩容,出现了大量依托网站、在线服务平台、APP等互联网涉税服务中介,以“税收筹划”为噱头进行市场推广,实施虚开发票、偷逃税款、违规核定征收等违法违规行为,业务覆盖广危害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极大负面影响。

通过对高等院校税收筹划类课程和教材建设情况的调研发现,高等院校对“税收筹划”基本认识较为正向,但课程和教材不同程度存在迎合市场需求,内容不严谨、边界不清晰,违背合理商业目的、实质重于形式、独立交易原则,不符合税法精神等问题。各培养单位承担着培养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重要任务,应充分认识调整“税收筹划”表述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主动作为,进一步规范有关课程和教材建设,推动税务专业人才乃至全社会树牢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扎实推进有关工作

(一)调整培养方向。经税务教指委研究确定,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税务管理、税务筹划、国际税收等培养方向”调整为“税收制度与政策、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等培养方向”,修订后的《税务专业学位类别简介及其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已公布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网站

(二)修改核心课程指南。经税务教指委研究确定,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五大核心课程由“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管理、税收筹划”修改为“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国际税收、税务管理、税务合规计划”,修订后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05税务合规计划》已发布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网站(见附件)。

(三)优化课程设置请各培养单位以调整后的培养方向和核心课程指南为依据,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等工作,提升“税务合规计划”课程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适配度,强化税务合规管理、涉税风险分析及防范等内容的教学,坚守法治正道,引导正向价值观。

(四)规范教材建设。请各培养单位严把政治关、学术关和质量关,规范开展税务合规相关教材建设工作全方位加强教材选题、编写、审核及选用机制,充分发挥好教材价值塑造、教化人心的作用。

三、确保举措落地见效

各培养单位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在不断完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基础上,坚持系统谋划、举一反三,加强对案例、论文等内容的审核把关,调整“税收筹划”类研究机构名称及职能定位,示范带动本科教育课程设置和教材建设的规范性。以务实有力的举措,教育引导税务专业人才强民族复兴信心、立报国兴税志向,自觉做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引导全社会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下,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理念,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附件: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05税务合规计划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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