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概况
学院名称 |
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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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点 |
税务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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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点 |
0253 |
学习年限 |
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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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
税务硕士(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学习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熟练掌握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操作技能,能够解决实际涉税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硕士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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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 |
校内导师姓名 |
校外导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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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1 |
税务管理与纳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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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2 |
企业税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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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3 |
税务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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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与要求
(一)培养目标
面向财政、税务、司法等政府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掌握现代经济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
3.重视专业实践和专业技能训练,具备较强的综合应用能力;
4.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5.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三、培养主要内容
(一)培养方式
1.采用学分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前必须修满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学位课程70分及格,选修课程60分及格。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硕士生入学前三年内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学生可以免修免考英语,成绩按照六级成绩登录,取得相应学分。鼓励学生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和资产评估师等执业资格考试,相关专业课程与职业资格考试课程相同或相近的,通过认定可以免修,直接取得相应学分。
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人员攻读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补修本科专业的主干课程。具体的补修课程与补修方式由导师确定。
2.在教学方法上,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将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突出案例教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
3.突出案例教学。对于实务性较强的相关课程应突出案例教学。由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成立课程组,协同进行课程案例设计。
4.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其中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
5.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采取在导师组集体指导下的双导师制,由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和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课程设置与要求(含课程类别、学分、教学安排)
(一)必修课(24学分)
必修课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掌握的税务及经济、会计等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的核心课程,共8门,24学分。
(二)专业选修课(8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分为方向必选课和选修课,学生可在下列选修课程或为硕士研究生开设的其他课程中选修至少8个学分,其中方向必选课不少于3学分。
(三)专业实习(4学分)
税务硕士专业研究生参与教学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财政、税务、司法部门、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企业税务部门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考核形式可以是实习报告、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实习单位对研究生的业务能力评价等。
(三)其他培养环节
1. 实习实践
(1)实习实践是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高质、高效的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有力保障。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企业或税务部门进行实习实践活动。实习实践时长不少于6个月,其中在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
(2)实习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可以是课程实验、企业行业实践、课题研究等等,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内及企业行业导师决定。
(3)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2学期结束前1个月与校内导师一起制订专业实践的内容并填写《集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交所在学院审核,参加实习实践期间,应填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日志》,实践结束后必须填写《集美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提交不少于 5000 字的实习实践报告。以上材料由学院存档。
(4)校内外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采用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及格及以上为合格,考核不合格的需重修。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含重修)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 学术活动
税务硕士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报告、小组交流及讨论会等。
3. 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在进入论文撰写之前,必须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文献阅读篇数由导师规定),了解本人主攻研究方向的历史和前沿进展。在此基础上,确定自己的学位论文研究题目,并经导师审核同意。硕士生一般应在第2学期末完成论文的选题工作,提交学位论文计划,并向所在学院的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经讨论认为选题合适及计划切实可行者,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4. 中期考核
一般应在第2学期末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有关领导、导师及有关老师组成中期考核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及日常操行进行评价,并检查其课程学习的学分和成绩是否满足要求,决定是否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具体按照《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规定》执行。
(五)学位论文(含各环节工作安排)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位论文选题必须是与专业领域方向紧密联系的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学位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学位论文至少应有2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有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至少有1名来自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作者的指导教师不参与其本人的论文评阅与论文答辩,论文评阅人不得兼任答辩委员会成员。
(六)毕业与学位授予要求
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专业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税务硕士(全日制)专业类别____领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专业代码:0253
类别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 |
授课 |
考试 |
|
必修课 |
公共必修课 |
英语 |
3 |
48 |
1 |
理论 |
闭卷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2 |
36 |
1 |
理论 |
闭卷 |
||
自然辩证法 |
1 |
18 |
1 |
理论 |
闭卷 |
||
专业必修课 |
现代经济学(含宏、微观经济) |
3 |
54 |
1 |
理论 |
闭卷 |
|
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 |
3 |
54 |
1 |
理论 |
闭卷 |
||
税收理论与税收政策 |
3 |
54 |
1 |
理论 |
闭卷 |
||
中国税制专题 |
3 |
54 |
1 |
理论 |
闭卷 |
||
国际税收专题 |
3 |
54 |
2 |
理论 |
闭卷 |
||
税务筹划专题 |
3 |
54 |
2 |
理论 |
闭卷 |
||
选 |
税务管理专题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专题 |
3 |
54 |
2 |
理论 |
闭卷 |
||
税务稽查专题 |
3 |
54 |
2 |
理论 |
闭卷 |
||
企业税收风险管理 |
3 |
54 |
2 |
案例 |
案例分析 |
||
税务争议专题 |
3 |
54 |
2 |
案例 |
案例分析 |
||
纳税评估实务 |
3 |
54 |
2 |
案例 |
案例分析 |
||
税务代理实务 |
3 |
54 |
2 |
理论 |
开卷 |
||
财务报表分析 |
3 |
54 |
2 |
理论 |
开卷 |
||
税法学专题 |
3 |
54 |
2 |
理论 |
开卷 |
||
税收信息化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学术规范与写作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数量分析方法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两岸税收比较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经济法专题Special Study in Law of Economy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财税前沿 |
2 |
36 |
2 |
理论 |
开卷 |
||
资产评估学 |
2 |
36 |
2 |
理论 |
闭卷 |
||
国际避税专题 |
2 |
36 |
2 |
理论 |
闭卷 |
||
外国税制 |
2 |
36 |
2 |
理论 |
闭卷 |
||
公共管理 |
2 |
36 |
2 |
理论 |
闭卷 |
||
|
|
|
|
|
|
||
实践环节 |
专业实习 |
|
|
|
实践教学 |
|
|
毕业总学分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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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表示税务管理与纳税服务方向选修;②表示企业税务规划方向选修;③表示税务是介服务方向选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