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良好的财政税收理论基础,系统掌握税收征管、稽查、税务分析的知识与技能,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及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财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与方向设置(含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 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1. 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
  2.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二)研究设置
   税务专业学位设有三个研究方向:
1. 财税管理理论与实践  
2. 纳税筹划理论与实践     
3. 税务代理与税务稽查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可申请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
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学分制管理,总学分不少于43学分。
四、培养体系
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将采用3×4矩阵式培养体系”。通过课程学习阶段、实践训练阶段和应用检验阶段三个阶段的学习与训练,将基础知识学习、专业技术训练、实践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培养四大内容有机结合。将打造高水平实践能力放在首要位置,实现高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
专业学位研究生“3×4矩阵式培养体系”


培养内容
培养阶段

基础知识

专业技能

实践能力

综合素质

课程学习阶段

基础理论课程

专业技能课程

案例课程

综合素质课程

实践训练阶段

课程实验

课程实习

实践基地训练

职业资格认证

应用检验阶段

校内导师指导

联合指导

校外导师指导

分类授位要求

1、在课程学习阶段,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将开设基础理论课程、专业技能课程、案例课程和综合素质课程,使学生掌握扎实的财政税收理论和专业知识。在教学方式上,采取讲授与实际操作结合,实行案例教学,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
2、 在实践训练阶段,既有相关课程的实验教学,也有课程实习和实践基地训练,在培养方案中注重将课程学习、实践训练与职业资格认证结合起来。强化实践训练环节。学习年限二年,其中第二年参加专业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要求专业实习不少于6个月,专业实习结束时需提交实习报告。
3. 在应用检验阶段,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联合指导。校内导师侧重于学术研究方面的指导,校外导师来自于实际工作部门,侧重于实践应用方面的指导。
五、课程设置(总学分43学分,其中必修33学分)
(一)课程学习阶段
1. 基础理论课程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必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考试

 

第一外国语

90

4

1

考试

 

经济学分析与应用

54

3

1

考试

 

税收理论与政策

54

3

1

考试

 

选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

18

1

2

考试

二选一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考试

经济法

54

3

1

考试

 

2. 专业技能和案例课程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中国经济问题

54

3

1

考试

 

中国税制专题

54

3

1

考试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

36

2

1

考试

 

税务管理专题

54

3

2

考试

 

税务筹划专题

54

3

2

考试

 

选修

税务稽查专题

54

3

2

考试

 

税务代理实务

54

3

2

考试

 

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54

3

2

考试

 

3. 综合素质课程


课程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必修

研究生综合素质系列课程

18

1

1-6

考查

 

学术\实践交流活动

10次

2

1-6

考查

 

选修

体育

18

1

1、2

考查

 

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二)实践训练阶段
1. 课程实验/实习(以下课程中含有实验教学部分内容)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税务筹划专题

54

3

税务稽查专题

54

3

税务代理实务

54

3

财务报表与财务分析

54

3

2. 社会/实践基地训练


属性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学期

考核方式

备注

必修课

专业实习

6个月

4

3

考查

 

3. 职业资格认证
鼓励学生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考试。凡获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者,可冲抵1个选修课学分。累计最多可冲抵2个选修课学分。
六、中期考核
在第二学年下学期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合格的学生,正常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不宜继续攻读学位者,终止其学业,作肄业处理。具体考核办法按川大研[2005]27号文的相关规定办理。
七、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
在第一学年结束之时,提交开题报告,举行开题报告会。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的写作。
学位论文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学位论文要能够反映出作者对相关领域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须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须立论正确,反映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设计内容符合国家标准。论文要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足够的工作量,一般不少于3万字。
八、申请学位应取得成果之基本要求
学位申请人申请学位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应用研究性论文或案例分析,除学位论文外,需在本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一篇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研究论文;
(二)若学位论文内容为创作性作品,应提供作为第一完成人且四川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学科公认的形式发表作品的证明;
(三)若学位论文内容为管理方案或其他应用性成果,需由具体使用的法人单位,出具可证明其成果的具体应用情况和明确的直接社会经济效益的完整证明材料。
九、其他
实践训练要求及考核标准如下:
1、 实习单位须经校内导师同意。
2、实习前须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制订实践计划方案。
3、实习期半年。实习安排在第3、4学期期间,并按预先制订的实践计划方案实施。
4、实习结束,研究生提交一份的实践总结报告,由指导该环节的指导人(可以是校内外导师、也可以是实践部门的专家)对实践总结报告作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