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科概况
税收学属于应用经济学科,主要研究政府部门在资金筹集方面的理论、制度和管理方法,同时也研究微观个体在缴纳税收方面的理论与管理问题。税收学是一门复合学科,涵盖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具体涉及理论经济学、财政学、统计学、公共管理、企业会计、企业管理、经济及行政法律等方面知识。
二、研究方向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税务管理、税务筹划与国际税务三个研究方向。
税务管理方向主要针对财税管理、审计司法等领域实务型管理人才的需要,着重培养学生在税政管理、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方面的能力。
税务筹划方向主要针对税务、会计等专业服务咨询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中高级人才的需要,着重培养学生在税务会计处理、企业纳税筹划、税务风险控制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实际操作能力。
国际税务方向主要针对跨国企业和跨境税务、会计专业服务咨询机构中高级人才的需要,着重培养学生在国际税务管理、国际税收筹划等方面的理论基础与实际操作能力。
三、培养目标
税务硕士是为适应我国现代税务事业发展对税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税务人才培养体系,创新税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税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税务硕士以税收学专业为依托,以经济理论为基础,集宏观、微观经济研究于一身,跨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多科领域,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研究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税务硕士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部门,致力于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国际化、应用型专门人才。具体包括:
√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能够全面把握组织内外环境并做出正确管理决策;
√ 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了解管理学及法学发展的最新动向;
√ 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
√ 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
√ 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良好的国际合作能力,能够担当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管理的职责。
四、学习年限及培养过程
本学科学习年限为二年。
1. 以学习专业理论为基础,以培养实践能力为目标。
2.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案例教学,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教学部门与实践部门的联系和交流,聘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工作。
3. 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教师为主,并积极吸收实务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格的相关人员参加。
4. 采取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必修课以考试为主,选修课以考查为主,包括案例分析、专题报告等。
修满规定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五、学分要求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至少应获得44学分。
1.课程学习累计至少修满38学分,其中必修课程2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6学分,其中政治理论课的两门选修课至少选修一门;
2. 第一学期开设导学模块,“培养方案解读”和“职业发展规划讲座”;
3. 在第一学期结束后,须结合研究方向,进行实践调研,在此基础上撰写案例分析报告,计2学分;
4. 参加不少于6次“税收前沿与企业家论坛”和“海外学者讲座”,计2学分;
5. 实习2学分,安排在第2-4学期。
六、学位论文要求及过程管控
税务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论文应达到如下要求:
1. 选题要求
论文的选题应体现税务专业硕士学位的特点,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形势,抓住税收领域的重要问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创新性和应用性,强调论文选题的应用价值和实用性。题目简明扼要,能够清楚地表达论文所要研究的中心议题。
2. 形式和内容规范
学位论文类型主要包括案例分析类论文、专题调查研究类论文、税收政策评估与对策类论文,并规定如下规范:
(1)内容完整,结构合理,一般应包含论文题目,诚信与知识产权声明、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目录、前言或引言、论文正文、结论与讨论、参考文献或基础资料、必要的附录等基本内容。
(2)论文的篇幅合适,正文部分一般不少于2万字。
(3)文献引用规范、准确,数据应注明出处。
(4)论文排版规范,结构严谨;行文准确流畅,条理清晰;概念表述清楚,术语使用规范。
3. 质量要求
(1)论文选题应具有应用价值和实用性。
(2)论文应体现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分析能力。
(3)论文成果明确,有创新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学位论文过程管理:
1.开题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选定论文题目后,应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并在第二学期由学院组织开题答辩。开题报告应说明选定本课题的目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基本构思、初步见解和科研条件。
2.预答辩
预答辩由答辩组予以评审,分别作出“通过、通过但应修改、不予通过”等结论。预答辩组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参加预答辩的答辩委员采取投票方式认定是否通过,同意通过和通过但应修改的人数达到五分之三,视为通过;不足五分之三的,视为不予通过。
3.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在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前,将已通过预答辩的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利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4. 匿名评阅
凡申请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人,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5. 论文答辩
通过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的研究生,可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答辩人陈述学位论文的相关内容,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并撰写评语,答辩委员不记名投票表决是否授予答辩人硕士学位。
七、知识体系及课程设置
详见《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附专业阅读书目)。
八、留学生、港澳台研究生课程设置的调整说明
①政治理论课不作为留学生和港澳台研究生的必修课,可作为选修课;②对外汉语(4学分,72学时,第一、二学期各2学分,36学时,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开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公共外语课,专业英语课作为留学生的必修专业课;③中国经济与社会(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社会发展学院开设)作为专门面向留学生的必修课。④总学分要求参照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执行。
九、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学术讲座作为硕士生的必修环节。研究生在读期间应至少听满6场次学术,实行讲座登记和考核制度,每次讲座应有不少于300字的小结。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计划
学院(研究院):财政税务学院 学科、专业:税务硕士
研究方向: 1. 税务管理 2. 税收筹划 3.国际税务
课程类别 |
课程性质 |
应修学分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合计 |
开课学期及学期学分 |
开课单位 |
备注 |
|||
一 |
二 |
三 |
四 |
||||||||
必修 |
公共基础课 |
4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2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英语 |
36 |
2 |
2 |
|
|
|
外国语学院、外语教学部 |
||||
专业课 |
18 |
专业英语 |
36 |
2 |
2 |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中国税收制度与实务 |
54 |
3 |
3 |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国际税收理论与实务 |
36 |
2 |
2 |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税收筹划理论与实务 |
36 |
2 |
2 |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税收专业论文与案例写作研究 |
36 |
2 |
2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税收综合案例研究 |
54 |
3 |
3 |
财政税务学院 |
|||||||
税务管理 |
36 |
2 |
|
2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财税法研究 |
36 |
2 |
|
2 |
|
|
财政税务学院 |
||||
修 |
公共选修课 |
≥1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8 |
1 |
1 |
|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