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财经大学 2017年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工作总结

 

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在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下,2017年度主要完成了2017届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2017级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专业硕士导师队伍,促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稳步发展。

一、2017届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学位授予情况

学院2017届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5名,根据《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晋财大校〔201146号),完成了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和创新能力培养环节,取得了必修学分,通过了毕业(学位)论文答辩,根据《山西财经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办法》,于20177月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二、2017级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情况

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2017年上线人数2人,调剂人数13人,实际录取人数15人。

截止20171231日,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016级、201724名在校生。

三、课程建设情况

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根据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定位,在教育过程中注重财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全面提高理论研究能力,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和全面素质的训练。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前设有税收制度管理、税收筹划实务和税务稽查管理三个培养方向。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主要开设财政专题、税收理论与政策、中国税制专题、国际税收专题、税务管理专题、税收实务专题专业课程,税收筹划专题、税务代理实务、税务稽查专题、税务统计指定选修课程,资产评估、财务管理、财务报表分析、高级税务会计、涉税法律专题、税收计量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管理、财政实务、公文写作任意选修课程。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各门课程正在进一步完善适应专业学位教育和人才培养的教学大纲和案例教材。

四、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山西财经大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组和教学指导组切实履行了相应职责;根据《山西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1474号)要求,任课教师和指导教师均能够认真履行相应职责,不断提高自身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分析能力以及实践操作技能。

五、日常运行情况

12018届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完成了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审核已通过,学位论文正在进行匿名评审。

22017级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正在进行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方向课程和选修课程的理论教学环节。

 

                               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