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教指委字 [2011] 08号: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1年工作总结

 

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1年工作总结

 

税务教指委字 [2011] 08

 

       2011年是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教指委”)成立的第一年。一年以来,在国务院学位办的领导下,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下,在各培养院校的大力支持下,税务教指委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将2011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税务教指委,参加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研究生司的活动

       2011年3月18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金融等2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税务教指委在该次会议上正式成立,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决议,听取了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指示,着手进行了税务教指委规章制度、机构、秘书处等的建设工作,保证了税务教指委工作的正常顺利开展。此外,税务教指委还多次参加了教育部研究生司召开的经济类专业硕士联考调研会。

 

二、健全税务教指委的机构设置

       根据《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教育章程》的有关精神,税务教指委健全了内部机构的设置,成立了评估组、考试及培养组、师资培训组和外联组,并确定了教指委各分组的召集人以及主要职责。

 

三、制定《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面向税务、司法等国家机关、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从事税务相关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上述培养目标,税务教指委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基本标准与多元化相结合,国际性与中国元素相结合的原则完成了《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明确了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的培养要求、学习方式、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并对专业实习和学位论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为各培养单位提供了明确的办学规范和指导。

 

四、制定《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税务教指委制定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对教指委的组成、任务、运行与管理进行了规定,保证了教指委的工作有章可循和顺利开展。

 

五、确定税务教指委外聘专家

       为努力创造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加强校企(行业)联合,提高税务教指委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税务教指委从全国高校、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中选聘了二十余名外聘专家。外聘专家将参与税务教指委的活动,对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划、培养方案、人才需求等提供咨询和建议,参与部分税务专业课程的设计开发和授课,并设立见习岗位,提供实习条件。

 

六、组织召开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首届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工作会议

       201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税务教指委在厦门大学的协助下,组织召开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暨首届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工作会议。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处黄宝印处长(现任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税务教指委主任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宋兰副局长、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李林军司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刘太明秘书长、浙江中汇税务师事务所余强董事长、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孙一民副总裁、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丁国其副总裁、全体教指委委员以及36所培养单位的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中,黄宝印处长介绍了教育部和学位办近年来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方面的重点工作,以及我国专业学位教育的新动态和未来发展趋势;宋兰副局长对税务教指委提出了“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调动培养单位的积极性,保证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要求。教指委秘书长童锦治教授汇报了2011年教指委的工作情况。教指委委员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和通过了《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办法》,落实了教指委2011年重点工作。

       本次会议中,教指委委员、与会代表以及各培养单位的负责人还就人才培养方案、师资培训、教学资源建设、与职业资格衔接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保证税务专业硕士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七、加强秘书处建设,做好服务工作

       根据《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办法》,税务教指委秘书处设立办公室,并设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各一名。教指委秘书处较好地完成了国务院学位办交办的各项任务,保障了教指委暨首届培养单位院长(系主任)工作会议的圆满召开。秘书处完成的工作还有:

       1、秘书处完成了税务教指委印章刻制、办公场所选定和挂牌等工作;

       2、秘书处初步完成了教指委网站的建设工作;

       3、秘书处向各培养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内容涉及招生人数、招生来源、招生考试科目、学费金额、师资情况、学习时间、实习基地、学分要求、是否希望由教指委统编教材、对教指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内容,收到所有培养单位的回复,不仅掌握了各培养单位招生及培养的基本情况,还了解了培养单位对教指委的建议,使教指委能够更好地为培养单位服务。

 

八、积极推动与相关单位的合作

       为加强高层次、应用型税务专门人才的培养,促进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税务教指委积极寻求与相关单位的合作。目前,税务教指委与上海德勤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多次商谈与讨论,已就课程开发、提供实习基地、协调海外考察等方面达成持续合作的初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