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第七届师资培训成功举办

         7月18日至20日,由全国税务专业学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承办的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第七届师资培训在上海浦东假日酒店上海厅成功举办。本次培训有幸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蔡昌教授、毕马威中国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卢奕先生、德勤税务雇主人力资源全球服务团队华东区主管合伙人俞萌女士、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严锡忠先生以及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叶永青先生担任授课教师,分5个专题讲授税收理论与实践前沿热点问题与税务专硕课程案例教学方法,来自全国50多家培养单位的120多名骨干教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第一场培训的主题是“税务专硕案例写作及教学方法研究”,由中央财经大学蔡昌教授担任主讲,全国税务专硕教指委委员、东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苑新丽教授主持。蔡昌教授从案例的形式和本质着手,追根溯源,精辟地指出案例是“格物致知”与“道法自然”两相结合的认知手段,并通过小案例、中等案例和综合案例三种类型,配合外卖食品的增值税问题、工资与年终奖的权衡以及星巴克跨国税收筹划等7大具体案例,详细解读了不同类型案例的选材方法、案例教学的设计原则和案例讲授的范式。

第二场培训的主题是“BEPS 2.0—应对经济数字化所带来的税收挑战”,由毕马威中国税务服务主管合伙人卢奕先生主讲,苑新丽教授担任主持。卢奕先生首先阐述了经济数字化对各类税收尤其是国际税收征管带来的冲击,随后分析了G20和OECD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项目在应对经济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方面的主要进展。针对BEPS 1.0存在的诸多局限,卢奕先生重点介绍了BEPS2.0将构筑的一个包容性框架,其中用户参与贡献度、营销型无形资产和显著经济存在将作为确定联结度和利润归属的第一支柱,而“最低税”原则将作为解决更广泛的经济数字化带来的BEPS问题的第二支柱。

第三场培训的主题是“中国个税热点政策剖析与前沿实务探讨”,由德勤税务华东区主管合伙人俞萌女士主讲,复旦大学税务硕士项目学术负责人杜莉教授主持。俞萌女士首先梳理了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发展演变的脉络和2019年新个税的六大重点政策,随后详细解读了税收居民的判定标准、居民综合所得申报的难点、过渡期个税优惠政策的实施细则、无住所个人新规的适用范围、创投合伙企业个税的双备案制度以及新设立的反避税条款,并针对跨境派遣、海外上市股权架构安排、投资基金合伙人及个人反避税等4个方面的实例剖析了新个税中的税务处理要点。

第四场培训的主题是“拟制课税案例分析”,由上海左券律师事务所主任严锡忠先生主讲,复旦大学税务硕士项目主任余显财副教授主持。严律师主要结合案例阐述了拟制课税的主体特征、行为特征以及反避税功能。税法中的视同销售,从法理学角度,被称为“拟制”课税,所谓拟制是不真实的,但却被视为真实。严律师详细分析了视同销售的共性特征及相关的等价有偿原则,并以赔付产品为例重点分析了违约责任承担和促销性质下的不同税务处理。严律师还指出“拟制”课税中存在行政裁量权滥用的情形,引起了与会教师的热烈讨论。

 第五场培训的主题是“税收征管法——推定征税制度的适用与展望”,由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叶永青先生主讲,复旦大学公共经济学系副主任孙琳教授主持。叶律师指出,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推定征税制度有助于防止市场上出现大量价格串谋,从而大量侵蚀计税基础。基于范冰冰案等案例,叶律师分析比较了工作室核定征收、小企业核定征收、房地产及餐饮核定征收的异同,涉及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的规范、第三方独立性、对于正当理由的判断、市场价格的使用等关键问题。


    最后,全国税务专硕教指委委员苑新丽教授对本届师资培训进行了总结,指出本次培训凭借前沿的选题和优秀的师资吸引了各培养单位的踊跃参与,活动组织严谨高效、培训内容丰富、讨论热烈有深度,为各位参与教师带来了一场前沿税收理论、实践与教学方法的饕餮盛宴。与会代表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对本次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赞赏和评价。至此,全国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第七届师资培训圆满结束。